9月13日,国度药监局网站颁布《关于幼柴胡颗粒等3种药品转换为非处方药的布告》。
凭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治理法子(试行)》(原国度药品监督治理局令第10号)的划定,经国度药品监督治理局组织论证和审核,幼柴胡颗粒等3种药品转换为非处方药。种类名单(附件1)及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附件2)一并颁布。
请有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在2024年6月5日前,凭据《药品注册治理法子》蹬仔关划定,就订正说明书事项向省级药品监督治理部门登记,并将说明书订正的内容实时通知有关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等单元。
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划定内容之表的说明书其他内容按原核准证明文件执行。药品标签涉及有关内容的,该当一并订正。自补充申请登记之日起出产的药品,不得持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